越勞泣訴 1人照顧40老人

更新日期:2009/10/19 18:03 林怡秀


【台灣醒報記者林怡秀報導】「我們白天一人要照顧十二個老人,晚上變成四十個,有時候還要把老人綁在一起…」從老人養護院被救出的五名越籍外勞泣訴,她們來台灣單純想賺錢,卻被雇主當奴隸般對待,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也痛批,要是發生火警,「該怎麼逃生?」針對外勞控訴,北縣勞工局表示已介入處理中。


 


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表示,於日前接獲通報,有不肖業者所經營的養護中心對外勞進行不當剝削,其中五名越籍勞工找上越南辦公室主任阮文雄求救,而基金會目前已委任專職律師,對雇主提出告訴。


 


她們曾向台北縣勞工局求助,不過不僅問題未獲解決,事後還遭雇主毆打;北縣勞工局傍晚時則表示,已介入處理當中。若罪名成立,雇主最高可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 


阮文雄表示,這五名越籍女子在養護中心負責照護老人,一天工作15、6個小時,但四個月的工資居然只有四千元,「我們跟老闆說還要匯錢回去,可是老闆只回『等等』來敷衍我們。」越女泣訴,遇到有政府勞工單位的人來檢查,老闆還要她們謊報工作時數,說一天工時只有8小時,因為「說實話會被打。」


 


更過分的是,養護中心工作繁重,白天一人要照顧十二名老人,夜間一人要照顧的老人居然有四十個之多,也因為人數太多,「在某些情況下,老闆還要求我們把一些老人綁起來。」越藉女子說。


 


對此,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研究專員許少宇表示,外籍勞工一方面被大量剝削,另一方面老人的照護品質也堪慮,「試想萬一發生火警,綁在一起的老人家和看護該怎麼逃生?」


 


不僅如此,雇主還非法扣留她們的護照、健保卡及居留證,限制她們的行動,法扶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說,這已違反就業服務法,依此案情況,甚至有可能構成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的刑事責任,雇主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 


法扶會副秘書長陳為祥表示,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,呼籲地檢署應立即展開偵辦,以保障受害勞工應有的人權及工作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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