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9/08 21:19

(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)台中縣4月間發生曹姓婦人攜女兒燒炭自殺雙亡事件,監察院調查發現,社工危機判斷失誤、專業不足,錯失救援契機,今天糾正南投縣、台中縣、台中市政府與內政部

 

在南投縣就讀國小六年級的曹姓女童,設籍台中市,平時與母親住在台中縣太平市。女童4月初向學校透露,母親打算帶她燒炭自殺;母親之後到學校強行帶走女童,後來曹姓母女被發現燒炭自殺,死亡多日。

 

監委沈美真、趙榮耀、尹祚芊、洪德旋調查發現,南投縣政府社會處沒有察覺此案危急性,延誤通報警政單位的時機,不熟悉相關法令,也沒有追蹤後續處理進度,以致於一再錯失應變契機;台中縣政府社會處多日聯繫不上曹母,也沒有警覺母女有可能自殺;社工員危機判斷失誤、專業不足。

 

沈美真說,兒保社工負擔沉重,有些國家會讓有經驗的社工處理兒保案,但同時也會提供較高待遇,吸引資深社工投入,相關單位應提出有效辦法改善社工員素質。

 

沈美真指出,台中市政府接獲通報,不但沒有在法定24小時內調查處理,一直到監察院調查時,也沒有審慎檢討查明責任,還強辯卸責。

 

沈美真強調,「攜子自殺是犯罪行為,不只是兒少保護案件」,希望透過曹小妹案讓社工及學校了解,依刑事訴訟法規定,社工有告發義務,應該通報警察機關處理。另外,在社工和警察到場之前,學校也有權力把小孩留置,不讓母親帶走小孩。

 

沈美真說,此案凸顯跨縣市合作機制、社政、警政合作查察等機制不足,盼內政部確實檢討改善。

 

另外,桃園地區先前也發生一起陳姓女童被父親毆打致死,陳父卻向警方謊報女兒走失案。洪德旋調查發現,桃園縣政府從97年7月,受理兒童受虐通報案件,一直到今年4月媒體披露陳童受虐致死,都沒有採取任何處置措施,也從未當面訪視陳童,過程中甚至草率判定陳童安全無虞,延誤救援時機。

 

洪德旋認為,地方政府用補助款增聘的兒少保護社工,多是新進資淺人員,專業素質能力都不足,內政部卻沒有提出改善方案。監院今天也就陳姓女童案,糾正內政部、桃園縣政府。990908(中央社檔案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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