憂鬱症女遭男護士「強姦」 病癒後求情喜結連理
2010/03/11 11:52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新郎與新娘舉行婚禮時,都會說起甜蜜的戀愛過程,但河南省的王軍與劉梅卻怎麼也不想再回首,因為他們之間曾經發生一起「強姦案」,原來劉梅患有憂鬱症,住院期間喜歡上男護士王軍,兩人互有好感,並發生了關係,沒想到劉梅父親卻告王軍強姦女兒,最後還是在劉梅求情下,法官判王軍緩刑,兩人才得以結婚。
《武漢晨報》報導,2007年5月,家住河南省許昌市的19歲女孩劉梅,因在打工時和老闆發生爭執,精神受到刺激而罹患憂鬱症,需住院治療。在住院期間,劉梅認識了照顧她的男護士王軍,當時22歲的王軍高大英俊,脾氣也好,劉梅便常常藉故接近他,憧憬著等病好了就嫁給他。
王軍表示,當時對劉梅並沒有什麼感覺,但隨著不斷接觸,劉梅青春亮麗的外表及善解人意的個性漸漸吸引他,隨即他對劉梅也產生了好感。
2007年5月的某一天晚上,王軍值夜班,根據醫院規定必須查病房,當他走到劉梅的病房時,看見躺在床上的劉梅一襲睡衣裹身,隨即產生了強烈的衝動,在猶豫片刻後,便將劉梅喊醒,並帶她到另一間空病房裡,兩人發生了性關係。
第二天,劉梅將這件事情告訴父親,父親異常氣憤,認為王軍強姦了自己患精神病的女兒,他立刻報警處理。2009年10月,許昌市魏都區法院一審,認定案發時劉梅無行為能力、無性防衛能力,依強姦罪判處王軍有期徒刑5年。王軍不服提出上訴,期間病癒的劉梅恢復正常意志,以受害者身分替「男友」王軍求情。
今年2月22日,法院開庭重審此案,劉梅再次陳述對王軍的情意,王軍也說自己確實喜歡劉梅,甚至願意娶劉梅為妻。法官認為,王軍認罪態度良好,且被害人及其親屬已對王軍諒解,遂改判王軍有期徒刑3年,緩刑3年。隨後,王軍獲得保釋,恢復人身自由,於今年2月23日與劉梅低調舉行了婚禮。
而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,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情結,被稱之為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」(Stockholm syndrome),又名「人質情結」、「人質綜合症」。心理學者研究,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,若遇到類似的狀況,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。
事實上,瑞典在1973年也發生過類似事件,兩名歹徒搶劫銀行失敗,挾持了4名銀行職員,在與警方僵持了130個小時後放棄。然而,事發後幾個月,4名職員卻表示,不痛恨歹徒,還說對歹徒沒有傷害他們而十分感激,一名女職員甚至愛上其中一名歹徒,並請求與他訂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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