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撿錢鬧雙胞】律師︰何炘較具領報酬資格

自由時報 /  2009/10/13



〔記者楊培華、黃敦硯、吳仁捷、盧賢秀/台北報導〕士瑞克保全運鈔車掉鈔事件,基隆市警局接到數通自稱看到掉錢的報案電話,目前較明確的只有送貨員何炘及計程車司機呂榮欽2人;該公司經理劉建鑫昨晚說,如果依法須支付報酬金,公司將在酬金支付後,向掉鈔的張姓隊長、黃姓隊員及運鈔車廠商求償。


士瑞克保全公司昨晚並嚴正否認中央社有關兩名發現鈔袋民眾,「未達報酬請求權」的報導,表示今天將正式發出聲明澄清。劉建鑫說,「一位報案未親自拾金,一位親自拾金後攔警,未親自報案,兩人都只做一半」的說法,是非正式場合中引述媒體的報導,並非公司看法,當時也未提及兩位都未達報酬請求權等語。


士瑞克︰再與兩人協商 士瑞克保全公司昨晚派員到基隆向何、呂送紅包致謝,但兩人都未現身。劉建鑫說,將依民法規定,確認拾得鈔袋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?再與兩人協商酬金事宜。致謝兩名拾金不昧民眾紅包,與報酬請求權無關。


劉建鑫表示,經查發生原因是車門電子鎖控跳脫,門打開時間又未超過容許值,才會沒有警示,已將張、黃2名保全員停職,一旦確認疏失責任將予免職。


前天運鈔車掉鈔後,基隆市警局110勤務指揮中心11點04分接到一通報案電話,說有運鈔車掉落3個鈔袋,經電視台報導後,陸續有人打電話到警二分局信義分駐所。分局長孫福佑說,約接到5通類似電話,經確認身分且過程明確者,只有送貨員何炘及計程車司機呂榮欽兩人。


何炘撿到鈔袋後,與警員一同把鈔袋送到派出所,何炘父親臥病在床,一家5口全靠他當送貨員過活,在老闆、朋友眼中,他是個肯吃苦的年輕人「人窮志不窮,這次拾金不昧,大家不意外」。何炘住處所在的東光里里長黃元良也說,何炘撿到鉅款,想都沒想就交給警察,根本沒想到有「3成報酬」可以分。


呂榮欽說,見到運鈔車門打開,就一直閃燈、按喇叭,打電話報案,並協助2名警員與一名機車騎士把鈔袋搬上機車才離去,他說「撿到東西還給人家,是天經地義的事」。


不過律師陳培仁認為,依民法,報案時應一併將遺失物交存,本件掉鈔案,何姓送貨員與員警一同將掉鈔送回,較具領取報酬的資格。至於呂姓計程車司機,陳培仁說,這位司機須舉證曾參與撿錢,並和送貨員一起把鈔袋交付警察並報案,才可能分享30%的報酬。


掉鈔的士瑞克保全運鈔車,昨開到刑事局測試車輛儀器,刑事局責請北縣警方與業者進行測試,查明運鈔車儀器有無問題、與行控中心聯繫是否正常,一旦發現有異,由警方視有無違反「保全業法」規定開罰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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