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4/15 15:10王怡茹
知名大賣場又被罰了!公平會今(15)天表示,家福公司於「免比價,家樂福保證天天都便宜」廣告看板上刊載自家的商品價格比對手大潤發低,但實際情形卻是相反,涉廣告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,依公平法處10萬元罰鍰;同時,這已是家樂福第15次遭公平會開罰。
根據公平會調查,家樂福於去(98)年10月1日起至10月5日在廣告看板上刊載「華元蚵仔煎,家樂福嘉義店25元,大潤發36元」。不過,該會查證後發現,大潤發同款洋芋片商品已於同年10月3日中午起至10月6日變價為24元,還比家樂福的定價少1元,但家樂福卻仍刊載「大潤發36元」的廣告,與大潤發實際售價不符。
公平會表示,家樂福廣告看板既然以大潤發商品售價作比較,自應盡相當之查證及注意義務,其未即時提供消費者正確的交易訊息,將使消費者無法客觀選擇較有利之商品價格,而為錯誤之交易決定,有違公平競爭的商業倫理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,依法可處10萬元罰款。
今天同樣被罰錢的還有富邦媒體科技、雨利行,據公平會調查,兩家公司於富邦MOMO購物台播放「無患子檜木精油洗衣乳」廣告,宣稱商品具有優秀的清洗油污能力,並示範可輕易、快速洗除各項污垢,及「萬人見證」,廣告過度誇大而被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。
公平會代理發言人孫立群指出,曾請廠商至該會進行實地示範,雖可快速洗滌沾染水性如果汁、醬油的衣物,但對於沾染口紅、油性印泥、油性簽字筆及奇異筆等污漬,卻無法如廣告所呈現的快速、輕易洗除,顯然與事實不符。
此外,公平會也表示,該廣告宣稱「萬人見證」,但雨利行僅提出15位見證人名單及33位使用者的意見表,另該公司所提的15位見證人,僅是曾於該公司實體通路購買「無患子檜木精油洗衣乳」商品的顧客,難以證明這些人對於商品優秀清油污效果表示贊同。
公平會表示,富邦媒體科技、雨利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,除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將處富邦媒體科技30萬元罰鍰、雨利行20萬元罰鍰,如有不服可提請訴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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