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稅敗訴 蔡康永補稅1100萬 TVBS新聞
更新日期:2009/10/30 11:45


















photo
 


志玲姐姐和蔡康永主持默契十足,沒想到現在卻成了抗稅拍檔。國稅局認定名嘴蔡康永 93 到 94 年的收入共有5200萬,而他卻漏報將近2300萬的稅。蔡康永不服上訴, 如今遭到台北行政法院判決敗訴,還必須補繳1100萬。

 


 


 


目前人在外地工作的蔡康永,面對記者暫時不願正面回應。蔡康永經紀人更以人在海外謝絕採訪。


 


 


 


到底為什麼抗稅失敗?其實是因為認知的不同,蔡康永認為,表演上收入應該是執行業務所得的名目,但國稅局卻仍然堅持,所謂的表演應該是屬於薪資所得,也造成蔡康永抗稅敗訴,得補稅1100萬的判決。


 


 


 


藝人代言收入,動不動就是5、6位數起跳,難怪會被國稅局盯上。滿頭包的蔡康永,恐怕也只能認命,乖乖當個納稅的好公民。


本則新聞由TVBS新聞提供 2009/10/30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n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