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職生性愛片傳非活春宮 警方依性侵將涉案人函送法辦

 (2008/05/04 15:09)地方中心/綜合報導

日前傳出兩位桃園縣某高職的學生,穿著校服在校園拍攝性愛影片,並在網路上流傳的驚人消息,但警方傳喚男女雙方進行偵訊後發現,雖然3名男同學自稱是因為好玩,才拍攝性愛影片,但女方堅稱是在脅迫下被性侵害,警方已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、妨害性自主等罪嫌,將3名男學生及把影片PO上網的夜間部女學生函送法辦。

原本外界在事件發生後,對時下學生的大膽作為甚為感嘆,但警方在偵辦後,卻發現女學生可能是被強迫的。女學生向警方哭訴,今年2月間,前男友就夥同兩名同學,強押她到資源回收室,進行性侵害,之後又用同樣的手法,再次性侵得逞,她完全不知道性愛過程已經被拍攝下來。不過,3名男同學卻辯稱,這是女方自願的,還因為好玩,把回收場的貓抱來,一起入鏡拍攝。

警方在偵辦過程中,發現此影片在3月底就已經在校內流傳, 警方指出,男學生用手機拍攝過程,然後把畫面放在自己的部落格,雖然有加密,但他把密碼告訴同學、朋友,影片因此開始流傳,並在BBS上熱烈討論,而夜校彭姓女同學又從同學的手機下載畫面,再放在自己的部落格,由於沒加密,網友輕易就可下載。

警方也發現校方似乎早就知道事情,卻疑似刻意隱瞞,不但一開始否認知情,也一度不願配合警方調查,甚至沒有向上通報,直到最後才改口指報警會毀了學生,為了保護學生,才沒有通報,校方如此的做法,已經引來教育部的不滿,表示會派督學調查,並進行懲處。

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林樹全表示,「初步看起來,學校是知情不報!」懲處方式將在調查報告出來後決定,不排除將該校今年的獎補助款凍結,且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05/04/138-2270049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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