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8/21 22:15

因為土地被徵收,苗栗大埔的朱阿嬤走上絕路,也讓社會開始質疑,為什麼「土地徵收條例」,賦予政府這麼大的權力,來徵收人民的私有財產呢?環保團體指出,相關的條文都不明確,連公共利益的定義、都寫得模糊,只要一天不修法,人民的財產就難以保障。

 

從北到南,同樣也是遭遇土地要被徵收的各地自救會,通通舉著牌子,來送苗栗大埔朱阿嬤最後一程,因為阿嬤的死,正代表台灣農民、難以抵抗政府和企業聯手開發,被逼到絕路的困境。環保團體認為,這全都是因為「土地徵收條例」賦予政府無上的權力。到底什麼是公共利益、政府說了算。

 

不只公共利益說不清楚,條文裡面有關「徵收範圍」也界定的很模糊,環保團體指出,以竹南大埔為例,群創要地28公頃,結果區段徵收了157公頃,合不合理也是政府說了算,如果這樣的法令不修改的更明確,往後政府照樣能夠、想要圈多少地、就圈多少地。

 

廖本全批評,這些宣稱為公共利益而設的科學園區,租金卻超低廉,像中科四期,每坪租給廠商只要四元,他認為,財力雄厚的私人企業、要地不自己買,反倒是要政府動用區段徵收農民的地、靠納稅人的錢來支撐,說穿了,這就是劫貧濟富。記者林靜梅邱福財賴世杰台北苗栗綜合報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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