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台大幅播中國國慶 新聞局要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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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02 20:27:50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、溫貴香台北2009年10月2日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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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何乃麒今晚表示,3家電視台遭指幾乎全程轉播中國國慶閱兵大典,新聞局初步認為涉及違規,將盡快檢視節目內容,如果確定違法,將依法處理。
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,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有線電視法等相關規定,攸關兩國敵對狀態下的文化宣傳,涉及統戰疑慮,若幾近全程轉播中國的相關新聞、節目,應事先提出申請。
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也強調,依法國內媒體若要全程轉播中國國慶閱兵大典,必須事先提出申請,但部分媒體假借新聞報導之名,進行全程轉播之實,已涉嫌違法。
對此,何乃麒受訪表示,廣電處人員已經看到TVBS新聞台、中天新聞台、東森新聞台播出中國國慶閱兵實況,初步認為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許可辦法,但還要檢視3家電視台的相關節目內容、呈現方式,若確定違法,將依法處理。
何乃麒指出,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範大陸地區錄影節目、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播映的許可辦法,違者將處以罰鍰新台幣4萬元到20萬元不等,但不會直接罰,會先發函請相關電視台陳述意見,再做後續處理。
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,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有線電視法等相關規定,攸關兩國敵對狀態下的文化宣傳,涉及統戰疑慮,若幾近全程轉播中國的相關新聞、節目,應事先提出申請。
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也強調,依法國內媒體若要全程轉播中國國慶閱兵大典,必須事先提出申請,但部分媒體假借新聞報導之名,進行全程轉播之實,已涉嫌違法。
對此,何乃麒受訪表示,廣電處人員已經看到TVBS新聞台、中天新聞台、東森新聞台播出中國國慶閱兵實況,初步認為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許可辦法,但還要檢視3家電視台的相關節目內容、呈現方式,若確定違法,將依法處理。
何乃麒指出,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範大陸地區錄影節目、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播映的許可辦法,違者將處以罰鍰新台幣4萬元到20萬元不等,但不會直接罰,會先發函請相關電視台陳述意見,再做後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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