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通「豆干厝」 7警被訴 中時電子報
更新日期:2009/10/07 03:28

















 
   


中國時報【陳俊雄/北縣報導】

三重豆干厝艷名遠播,業者每月至少上繳四十萬元,九十五到九十七年間,共繳出二千三百一十萬元賄款。不肖警員則以「夜晚了,月亮升起」、「晚上鳥吱吱叫,還會四處找伴」等簡訊通風報信。檢方昨共起訴七名三重分局員警、十六名業者。


檢方調查,由林孟婷開設的「黃宮」系列私娼寮,與王良錕、林國棟、王子鑫、易雅菁、蕭如允等業者,為免除或減少警方上門取締次數,每家店每月要行賄警方四萬五千元至九萬五千元不等賄款,另三節還需附加一萬元賄款保平安。


遭檢調查出涉嫌收賄或通風報信的員警,共有大同所員警朱煜仁、偵查隊偵查佐「土狗」涂國華及蔡錫輝等人。


有鑑豆干厝和轄區三重警分局關係複雜,板橋地檢署去年底動手查辦還刻意避開分局警力,找來憲兵、縣調站等單位支援,一度引來不少員警親至現場「關心」。


當時縣調站林姓、黃姓調查員,前往約談證人時,偵查佐李振雄「據報」前往了解,竟無視調查員出示證件、公文,還以詐欺現行犯為由,與光明所員警林育臣把二員強押回派出所銬人、搜身。


另外,三重分局慈福所員警林勇輝,業者闖紅燈放水不開單告發,並通報業者收拾賭場避免遭查;交通分隊員警蔡東敏,也被查出縱放酒駕肇事的李姓男子。


板橋地檢署偵結全案,依貪汙等罪嫌將朱煜仁、涂國華起訴,並對朱煜仁求處十三年六月徒刑;蔡錫輝、蔡東敏、林勇輝三警則依洩密等罪嫌起訴。和縣警局長同名同姓的林國棟等十六名業者,亦遭起訴。


至於強押調查員並予銬上手銬搜身的李振雄、李育臣,檢方認為二人「一時輕忽」,亦有悔意,雖依妨害自由起訴,但請院方審理時視和解情況酌予自新機會。而原本遭指涉案的前後任大同派出所長王賜鍾、李明德,則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。


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/10/0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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