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大師生婚外情 法院判女研究生賠50萬 【10/6 14:15】
〔本報訊〕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前副教授牛惠之,驚爆與已婚洪姓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,且在女方懷孕後要求對方墮胎,此事曝光後牛惠之失去教職,但牛妻沈女則對洪女提出破壞婚姻告訴,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判洪女須賠償50萬元。
據悉,洪女2004年進入清大就讀,隨後擔任牛惠之課程助教,後成為其指導學生。因洪女相貌出眾,牛某隨即展開猛烈攻勢,2人發生性關係,洪女並懷孕。事後牛某疑似要求洪女墮胎,並且堅決不認帳,洪女曾向媒體踢爆此事,並向學校檢舉,導致牛某在校方召開教評會前辭職。
而洪女也產下1名女兒,經DNA檢定證實是牛某骨肉,洪女向板橋地院提出認領官司,承審法官判決牛某須認領現已1歲多的女兒。
據悉,洪女2004年進入清大就讀,隨後擔任牛惠之課程助教,後成為其指導學生。因洪女相貌出眾,牛某隨即展開猛烈攻勢,2人發生性關係,洪女並懷孕。事後牛某疑似要求洪女墮胎,並且堅決不認帳,洪女曾向媒體踢爆此事,並向學校檢舉,導致牛某在校方召開教評會前辭職。
而洪女也產下1名女兒,經DNA檢定證實是牛某骨肉,洪女向板橋地院提出認領官司,承審法官判決牛某須認領現已1歲多的女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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