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8/16 22:01  

今天是情人節,到處都是濃情密意的情侶,花蓮一位水果攤老闆,就是因為看到大家成雙成對,因此決定公開徵婚,不過他的徵婚啟示,還真得很特別,一起來看看!

 

徵一個大大的「紅」字,可別以為不景氣的徵才廣告,其實這是一則徵婚廣告,徵的是老闆娘!底薪30000元,有吃有住,年齡28~35歲間,不過還有其他條件,要持家,也要會養小豬。

 

原來是花蓮一位水果攤老闆,看到情人節大家雙雙對對,加上自己26歲的兒子也要結婚了,49歲的水果行老闆決定為自己告別單身,但是方法真的很另類,引起地方上議論紛紛。

 

不過這徵婚啟示在四年前也用過一次,但始終碰不到有緣人,只能說談感情,誠意最重要啦!用徵才方式來找伴,要找到合適的人,多少也要碰碰運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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