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
2010/08/25 15:44
儒林補習班和工讀生爆勞資糾紛,95聯盟呼籲勞工局重視補習班打工環境,也要打工族注意薪資、工時和勞健保等相關權益,避免被雇主剝削。
就讀淡江大學的鄭姓學生,七月到儒林補習班打工,負責打電話招收重考生,原本約定好底薪2萬,每招一人多2,000。但最後補習班以鄭姓學生只招了1人為由,不但沒拿到兩萬元的底薪,還因為「業績沒有達到標準」,被扣了九個人的錢,只拿到四千元。
青年勞動95聯盟表示,補習班違反基本工資規定。提醒打工族,勞基法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95元,或是每個月17280,如果低於這個金額,就是違法。另外,不論工資多少,雇主都應該替員工保勞健保,並且提撥6%的勞保退休金到勞保局的個人帳戶。
九五聯盟表示,大學生有17.9%的打工族群在補習班,估計超過三萬人,呼籲勞工局清查補教業的工讀環境。
(2010/8/25 下午 03:44:39 張益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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