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4/03 02:29 郭良傑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

 

扁案二審,高院定六月十一日宣判。已羈押五百多天的前總統陳水扁,能否在判決前獲得交保?高院扁案合議庭審判長鄧振球二日當庭明示,只要扁家在瑞士的七億元能匯回來,扁獲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;如果不匯回來,可能性就很小。辯論庭結束後,扁立即忙著與妻兒、媳婦和律師團討論如何盡快將七億匯回。

 

經半個多小時討論,扁家人決定盡量設法在六月十一日宣判前匯回來,才會對他們的刑度有幫助,必要時,將委任瑞士的律師與瑞士檢方溝通。

 

高院二審審理扁案已進尾聲,昨天進行言詞辯論。十名上訴被告中,陳鎮慧郭銓慶蔡銘哲、李界木四人均認罪,請求判免刑或減輕其刑。陳鎮慧另請求免追繳共同犯罪所得,檢方也替她請求在適法範圍內免予追繳。陳致中黃睿靚吳淑珍則希望法官能輕判,七人都已辯論終結,定六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宣判。

 

剩下的三人,將在本月七日進行馬永成、林德訓的言詞辯論庭、九日進行陳水扁的言辯庭。因扁的羈押期限將於廿三日到期,將一併召開延押庭。

 

審判長鄧振球最近在審理庭中,兩度提醒扁家,要注意社會觀感,盡快設法將海外的七億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。昨天鄧振球當庭再對扁、珍、致、靚「點名」表示,扁家在瑞士的七億元若能匯回來,扁獲交保的可能性就很大;若匯不回來,扁要獲交保的可能性就很小,希望扁家人能再努力。

 

扁聞訊立即回頭與陳致中低聲討論。他的律師鄭文隆一度抗辯,拉法葉案的錢,至今也沒匯回來,法院不能提一個被告做不到的條件。鄧振球則堅定說,「我已經講得很清楚,這是合議庭的看法,要不要做就看你們怎麼決定,去努力一下!」

 

陳致中馬上回應,他前天已交代理專,不管損益如何,想辦法將瑞士的資產賣掉匯回來,他會與檢方通力合作完成這件事,若是能對審判有幫助,他會全力來完成,絕對不可能故意阻撓或拖延。

 

吳淑珍語帶不耐地說,案子審了一年多,扁被押五百多天,已創下中華民國紀錄,錢匯不回來,是特偵組與瑞士檢方溝通的問題,「該簽的文件都簽了,催死我們也沒用,我們也不能去瑞士的銀行把錢搶回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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