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4/20 17:35

台塑仁武廠汙染事證明確,繼日前被列為整治場址,環保署還要依「行政罰法」規定,追繳期間的「不當利得」,要求高雄縣政府加重裁罰,共擬出八個版本,初估裁罰金額落在三千八百萬到一億五千萬,而且還可能往上增加,創民營業者因環境汙染,被依行政罰法,處以巨額罰款首例,至於確切裁罰數字,待整治計畫出爐後,最快明年四月可以確定。(陳奕華報導)

 

環保署表示,仁武廠在民國92年12月就陸續知道廠區地下水汙染嚴重,不過直到98年環保署進場調查後,才設置地下循環井阻絕汙染物擴散等積極應變措施,甚至依舊申請91到97年間,近四千萬的新增污染設備補助,對此,環保署除了責成高雄縣政府縣府依水汙法裁罰外,另外根據行政罰法第18條,核計不當利得加重裁罰,一共擬定八個版本,初步試算,裁罰金額由三千八百萬元到一億五千萬不等。

 

環保署水保處處長陳咸亨說:「目前我們根據各種方案所算出來的,我們估計要裁罰台塑公司,大概在三千八百萬到一億五千萬之間,當然這個範圍,將來必須專家小組去審酌整治計畫,整治計畫確定之後,就能個把裁罰金額確定,以目前來講應該是,引用行政罰法來講,以環保署來講的話,第二個例子,也是額度相當高的一個案例。」

 

仁武廠地下水超標,外界要求停工聲浪大,不過環保署表示,依法規定,汙染範圍擴大,才構成情節重大,得以勒令停工的標準,不過目前觀察,汙染沒有擴散,仍侷限在廠區內,因此暫時不會要求停工,不過環保署也強調,未來如果有類似情事,一定會勒令停工。至於大家關心廠區周邊民眾飲用水安全,高雄縣府環保局表示,統計周邊居民,九成六以上都是飲用自來水,少部分使用地下水,是用來洗滌為主,不過已經針對仁武廠內外相關監測井,周邊六個村的民井,積極展開採樣工作,預計四月29號提供相關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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