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8/13 17:45

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日前在台中市惠文路488號「Tiger運動競技館」,舉辦暑期青春專案保保齡球比賽,藉由保齡球活動來向參加的學生作宣導,建立守法觀念,培養正當休閒活動。

 

暑假期間少年因無課業壓力,空閒時間較多,如未安排其正當活動,易發生深夜遊蕩流連網路咖啡店、電子遊戲場及涉足色情、賭博、暴力等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;加以同儕影響及誘惑下,易生偏差行為,或誘使逃家、吸(販)毒、濫用藥物、性交易、性侵害;或被幫派分子慫恿、利誘而加入幫派。或少年利用暑期打工時,易受誘墮入色情陷阱,從事色情交易行為,或被幫派分子唆使參與討債、圍事、販毒、販賣盜版光碟等不法行為,甚或發生被詐欺受害情事。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特別舉辦暑期青春專案保保齡球比賽,由分局長盧進隆及偵查隊隊長張國益親臨宣導預防犯罪,呼籲青年學子必須建立守法觀念,培養正當休閒活動,藉由此保齡球活動來向參加的學生作宣導。

 

本次活動於99年8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在台中市惠文路499號「Tiger運動競技館」舉行,比賽活動區分為國小、國中及高中等三個組別,分別取各組別第一名後再進行PK賽,原認為應該是由高中男生得冠,後來居然是由國中組女生組獲得第一名。前三名分別是國中女生林吟萱、高中生林嘉浩,小學生林子玄,值得一提的是,林吟萱同學還是高中組的自行車好手,此三名分局獲得500元至1500元的圖書禮券,活動中氣氛生動,同學們甚至大喊,希望寒假再來,深信以達到宣導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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