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人權報告:扁案 檢視台灣羈押制度
自由時報 / 2010/03/13
〔駐美特派員曹郁芬/華府十一日報導〕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的全球人權報告指出,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貪污案,讓台灣起訴前和審判前的拘留制度,檢察官洩密與司法過程的透明化,都受到詳細檢視。
今天公布的人權報告,共詳列一百九十四個國家二○○九年度的人權狀況。
民進黨曾多次公開呼籲美國關切馬政府涉及司法迫害前朝官員,包括前哈佛大學教授孔傑榮等美國學者也批評,陳水扁受到的漫長羈押不合理。國務院今天公布的人權報告雖未公開批評台灣政府,但指出扁案凸顯了許多議題,甚至引發大法官釋憲,同時對陳水扁在審判前和被起訴前遭到的拘留也有詳細敘述。
報告內容大體肯定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,尊重人權,但官員貪瀆、歧視並對婦女施暴、人口販運,還有虐待外勞等仍是問題。兒童虐待案件也很嚴重,據非政府組織統計,每年可能有高達二萬件的兒虐案件,但實際通報的僅三千件。
在言論自由方面,報告引述媒體及反對意見,指出台灣政府可能透過廣告費及公營銀行的貸款,迫使部分媒體抽換批評政府的報導言論,不過政府否認以金錢操縱媒體。
在報告中,中國、北韓、阿富汗、伊朗、伊拉克、斯里蘭卡、古巴等十餘國,被列為狀況最糟的國家。報告指出,中國政府除了限制人民的言論、集會、結社等自由,對於網路活動的管控也越趨嚴厲。從國家層級到地方政府,全面監控電子通訊、管制發言內容,並限制國內外網站的瀏覽,同時中國也繼續壓迫西藏及新疆少數民族的宗教與文化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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