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0/03/17 02:16 陳志賢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
 

代理法務部長黃世銘十六日表示,有關死刑存廢爭議、死刑犯的執行問題,他依法行政的態度並沒有改變。但由於目前三審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囚,其中有十四名死刑犯聲請大法官釋憲,且法務部也針對其餘卅件案件研究有無非常上訴、再審之事由,必須等這些程序完成後,才會依法執行。

 

法務部表示,暫緩執行死刑,並未違背依法行政原則。

 

法務部在八十八年訂立「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」,要點規定死刑案件遇有聲請再審、提起非常上訴、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,其程序仍在進行中者,最高檢察署不得將死刑案件陳報法務部。而法務部在收受最高署陳報之死刑案件時,亦應審核有無非常上訴、再審、釋憲等事由。

 

法務部表示,四十四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中,有十四人在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聲請釋憲,並請求先作成停止執行死刑之暫時處分。法務部認為,雖然只有十四人聲請釋憲,但違憲理由同樣也可能存在於其餘的卅案中。

 

依法行政 黃世銘不逃避責任

 

被問到代理部長期間,是否會執行死刑,黃世銘沒有正面回答,僅強調說,他雖是代理部長職務,但不會逃避部長責任,目前相關案件都依法妥適處理,他無法說明執行時間。

 

黃世銘坦言,新的法務部長上任後,就立即須赴立法院施政報告,說明他對死刑存廢、何時執行死刑,勢必對新法務部長造成一定程度壓力。

 

黃世銘說,他贊成廢除死刑,但他依法行政、尊重司法的立場不變。他擔任檢察總長後,在法律未修改前,若遇死刑定讞案件,仍會依法陳報法務部。

 

法務部認為,雖然大法官一九四號、二六三號及四七六號解釋,認為法定死刑合憲,但時空環境已有變遷,當時解釋之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、懲治盜匪條例均已廢止,且我國已於去年通過施行「公民與政治權利」、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」兩項國際公約,因此有重新檢視死刑合憲性的必要。

 

23日會商 研究逐步廢死政策

 

黃世銘說,法務部針對死刑存廢問題,組成「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」,將於廿三日首次開會,由於這是既定的會議,不會因王清峰部長去職而取消,如果新任部長有不同的意見,法務部會尊重新部長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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